浙建建发〔2024〕91号
为进一步提升建设资金使用效益,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,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规范执业,我厅组织编制了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差额分析工作指引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,请及时向省造价管理总站反馈,联系电话:88050375。
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4年5月30日
转自:公众号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》
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差额分析工作指引(试行)》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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